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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本是义务 奈何民警调解才能解决?

发表于 2017-2-12 09: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属地: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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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2岁的徐某清老人,本应安享晚年,却因为儿女的不断争吵导致无人赡养。2月7日,江安县公安局井口派出所对徐某清老人的赡养纠纷进行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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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徐某清老人在老伴去年去世之后就一直生活在二儿子家,兄弟4人约定轮流赡养老人,每人赡养一个月,但由于老大在出务工,老三家中琐事较多,小儿子又是倒插门女婿,离家甚远,老人就一直跟着二儿子生活,因老人年岁大了,行动不便,不愿意再次搬家到每个儿子家轮流居住。因此,兄弟之间因为老人赡养问题一直口角不断、关系紧张。最近一次的争执,发生在1月1日元旦节当天,按照兄弟之间的约定,1月份应该轮到其他儿子赡养老人了,可老大、老三和老四对老人却不闻不问。老二气愤不过,就去找其余三个兄弟理论,没成想到理论变成了打架。无奈之下,老人向派出所报了警。
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对老人的赡养一事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民警从情、理、法三方面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劝说、开导。首先肯定了老二一直赡养老人的做法,其次对老大进行劝说、开导时,对老大、老三、老四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做法提出了严厉批评。此外,民警还对4个儿子就赡养老人的相关法律进行了宣传,让4人深刻地认识到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不容推卸的义务。在民警的努力下,老人与4个儿子重新达成了赡养协议,而兄弟四人在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承诺下握手言和,保证今后一定善待老父亲,履行为人子女的义务。

通过调解,徐某清老人晚年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此法律条款的规定,拒绝赡养老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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