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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宜宾1月7日讯(祁毅)2016年12月30日,珙县公安局曹营派出所查处一起无证驾车案,抓获违法行为人刘某香(男,25岁,筠连县人)、何某强(男,33岁,筠连县人)二人。 夜巡民警细盘查 可疑车辆被扣留 2016年12月28日凌晨,珙县公安局曹营派出所民警夜巡到晏罗路珙县曹营镇福宁村路段时发现一辆无牌面包车停在路边,车上副驾驶坐着一名男子行迹可疑,细心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盘查,男子面对民警的问话言辞闪烁,且无法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主信息,巡逻民警遂将该车辆扣留继续盘查。 顶包取车露馅 牵出幕后黑手 2016年12月30日上午,一名自称是车主的陶姓男子带着驾驶证、车辆临时牌照来到派出所要求取回面包车,可是当民警询问其相关情况时,陶姓男子始终难以自圆其说。 随后,陶姓男子交待自己是车主刘某香找来顶包的,刘某香因为没有驾驶证不敢亲自前来取车,就在派出所附近等候。于是民警叫来刘某香询问情况,刘某香害怕被处罚又交待是其朋友何某强开的车,民警又找来何某强询问情况,在三人对质的局面下,一连串的谎言最终被揭穿。经查询,刘某香、何某强二人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人双双交待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 陪嫁新车被扣留 拘留罚款后悔迟 经调查,刘某香交待其刚结婚不久,面包车是新婚妻子的陪嫁品。由于刘某香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便想用自己的面包车练练手,想着边远乡镇公路没有交警检查,遂邀约朋友何某强一起从筠连县驾车到珙县洛亥镇找朋友耍,却没想到何某强也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但二人都想练习开车技术,便交替驾驶将车开到珙县来,在珙县曹营镇被民警查获。目前,刘某香、何某强两人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分别处以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偏僻乡镇并非法外之地,切莫存侥幸心理,否则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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