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江安

江安本地及江安人关注的社会热点新闻资讯!
  •  21289帖子
  •  95023讨论
  •  886关注

江安县民政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楼主| 发表于 2024-8-15 14:2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属地:四川宜宾
266 0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一、政策名称:临时救助

二、补助对象: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

三、补助标准急难型临时救助:1-6倍城乡低保标准,根据困难程度确定倍数。支出型临时救助:1-6倍城乡低保标准,根据刚性支出情况确定倍数。

四、补助申请时间范围全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五、补助申请流程急难型临时救助:申请人书面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登记受理→救助确认→发放金额→补齐手续。支出型临时救助:申请人书面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登记受理→村委会协助调查核实→综合评审→审核公示→集体确认(超3000元需县级民政部门作审批决定)→县民政局入户抽查→县级直发救助金。

六、注意事项1、申请支出型救助时,除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卡贫困户或已认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以外的其他家庭需先认定低保边缘家庭再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2、因病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时,若实际自负医疗费用不足0.5万元的原则上不予救助。

信息来源:江安县民政局
我是江安人,我爱上江安橙乡网。欢迎大家加我好友噢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期待您打破宁静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发表评论

© 宜宾市江安橙乡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删帖申请 | 

广告/投诉热线:0831-2620800

法律顾问:四川舟楫(宜宾)律师事务所 陈一男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ICP编号:蜀ICP备20010192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231530

川公网安备51152302000146号

电子营业执照

发布 联系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