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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工作提示》

 楼主| 发表于 2024-4-18 09:4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属地: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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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江安县人民法院在办理原告曹某与被告贾某离婚纠纷一案时,考虑到原、被告双方都在外地,遂通过微信向双方发出江安法院首份《关爱未成年人工作提示》,并通过远程组织双方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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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发现曹某与贾某有两个未成年的子女。在联系曹某和贾某时,法官分别向他们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工作提示》,告诉他们:父母因离婚产生纠纷,子女将面临心理上、生活上的巨大变化,请他们三思而后行,慎重考虑离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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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和贾某经充分考虑后,都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远程调解,双方对离婚、两个子女的抚养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同时,他们也表示,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会妥善抚养,不会作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对没有直接抚养的子女,双方会妥善协商对子女的探望事宜,积极通过见面、书信、网络等方式关心子女的生活、学习、心理状况。

来源:江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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