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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在找不到债务人的情况下,6名被告通过非法拘禁方式逼迫债务人的同乡江霞写下一张亿元欠条。近日,长宁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最终判决宋华等6人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处有期徒刑和拘役。 餐厅门口突然被人劫走 去年4月上旬的某一天,江霞与4名朋友相约在一家餐厅聚餐。傍晚7时许,江霞离开住处,打的前往餐厅,却不知暗处早已有一双眼睛在默默地注视着她。 到达目的地后,江霞与早已等候的好友有说有笑地走进了餐厅。在她下车的位置上,另一辆车停了下来,一名中年男子下了车,拨通了手机。“目标已经进入餐厅,你们可以过来了。”不多时,又一名短发男子开车来到餐厅附近。 深夜10时,江霞和好友们刚走到餐厅门口,那个名叫宋华的男子挡住了她的去路。“请问,是圆姐吗?”素不相识的中年男子叫出了她。圆姐是好友们给圆脸江霞起的绰号,只有关系极好的朋友才知道。 “对,是我。”出于礼貌,江霞和对方握了握手,但她没有想到的是,握手后对方的手并没有松开,而是拉住她的手往门口快步走去。 “你要干什么?”江霞紧张地高声质问,宋华更不答话,径直将她拖上早已在门口等候的商务车,随即车子开走了。同行的朋友们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不知所措。惊魂未定间,又一辆车停在了他们面前。“这是个人债务问题,你们不要多事。”短发男打开车门警告了余下4人后开车扬长而去。 几分钟后,车停在了一个僻静的角落。 “你们是谁?要干什么?”不明所以的江霞显得惊慌失措。宋华拨通了电话,和对方说了几句话以后,将手机递给了江霞。“江小姐,是我。别怕,他们是我的朋友,我只是想跟你见个面,谈一谈。”电话那头一开口,江霞就平静了下来,电话那头不是别人,正是前阵子还有过多次联系的严老板,而“谈一谈”的内容必然跟那笔困扰她已久的亿元欠款有关。 同乡欠下赌债后逃之夭夭 严老板与江霞是一次偶然的机会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当时严老板告诉江霞:自己是澳门赌场的中间人,如果要去澳门赌钱可以通过他。江霞闲聊时随口将这件事告诉了同乡周鹏。 2010年11月,周鹏找到江霞,表示想要去澳门赌博,希望她能帮忙介绍认识严老板。周鹏也是个有着数千万元身家的老板,想必也输得起,考虑到这一层,江霞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 介绍周鹏认识严老板后不多久,江霞接到了周鹏的电话,得知他赌钱输了将近3000万元。2011年4月,江霞接到严老板的电话,得知周鹏在澳门赌了多次,总共欠下了将近一亿港元的巨额赌债。江霞大吃一惊,陷入了深深自责中:若不是自己介绍周鹏去赌,他又怎会欠下如此大一笔钱呢? 2011年8月,江霞接到周鹏一个债主的电话,要求帮忙约周鹏到一家咖啡馆见面,谈一谈债务的事情,她爽快地答应了。江霞心想,既然当初介绍了他们认识,最终演变成这个状态自己难辞其咎,如今帮他们见面了结这桩债务纠葛也是分内事。安排两人见面后,江霞以为这件事总算到此结束了,但她没有想到其实一切才刚刚开始。 2011年10月,江霞又接到严老板的电话,对方说周鹏联系不上了,希望她能再帮忙找一次。江霞突然就紧张了起来。挂了电话,江霞立即赶到周鹏家,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面对此情此景,江霞脑中一片空白:怎么办?这下严老板的一亿港币岂不是没着落了吗?江霞通过各种途径试图寻找周鹏,但一次次都扑空。 直到有一天,江霞终于决定放弃,因为她觉得这桩债务本来就与自己毫不相干。但严老板却并没有放弃,更是将这件事归咎于江霞,几乎每天都会打她的电话追问周鹏的下落。不厌其烦的江霞决定拒接严老板的电话。直到去年3月,严老板终于停止了对她的“电话骚扰”。一个月的相安无事让江霞逐渐淡忘了这件事,心情也放松了下来,于是邀请4个好友共同聚餐,却不料发生了前面的一幕。 遭拘禁被逼写下亿元欠条 电话挂断后,车子再次启动。将近10分钟后,停在了一家酒店门口。下车后,宋华开了两间房间,一间用以安置江霞,另一间则用作严老板到来后的“谈话室”。宋华嘱咐短发男子安排了4人分别负责望风和对江霞的看管。 宋华本是一个自由职业者,妻子刚刚退休,儿子在国企工作。平时他喜欢和几个朋友喝喝酒,讲讲江湖义气。2011年,宋华在酒桌上认识了严老板。当时严老板许诺,若有人能帮其要回这笔钱,给30万元作报酬。宋华当时就想,要个债就能赚30万元,为什么不干? 当晚11时许,严老板与两位“债主”一同抵达酒店。会面后,严老板支开了其他人,和江霞单独谈话。当严老板再次提出要求她交代周鹏的下落时,江霞再也忍不住内心的委屈,大声叫了起来。“我找不到,你们之间的赌债和我没关系!”但这答复显然并不能令严老板满意。之后,严老板离开了房间。 10分钟后,严老板和宋华带着两位“债主”回到“谈话室”,将江霞围在中间。一番商议后决定由江霞代为写下亿元欠条。“今向严老板借港币壹亿元整,日后归还。”随着宋华的口述,江霞写下这张亿元欠条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6个“讨债帮手”分别获刑 另一头,回到家的好友想着晚上发生的一幕,觉得事有蹊跷,在与江霞的家人取得联系后决定报警。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次日早晨7时,一群警察赶到酒店,成功将江霞救出,结束了她历时近8个小时的“噩梦”。 经过法庭的审理后,涉及非法拘禁罪的6名被告人得到应有的制裁。被告人宋华等6人为索取债务,以非法强制手段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宋华、短发男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负责望风和看管的4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其中一名少女在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依法从轻处罚。4人分别被判处5个月、4个月、3个月拘役,均缓期执行。 【法官点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债务纠葛日益增多,于是,讨债公司应运而生。但由于法治意识淡薄,有些人“讨债”时所用的方式方法不断挑战着法律底线,飞蛾扑火般越过刑法的高压线,最终沦为阶下囚。债权人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纠纷难解时可以诉至法院,债务人拒不履行时更可以申请法院代为执行。 此外,罪犯低龄化已成为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引起多方关注。本案中的未成年少女被捕后对于自己触犯法律的事实全然不知,认为自己只是出于朋友义气,帮忙看住一个欠债不还的“坏人”。对那些未成年人,在加强法治教育的基础上,更要提醒他们别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从而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的工具。 本文来源:新民晚报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http://www.qixiangwang.cn/changchu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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