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闻网5月16日讯(记者 旦凯) 5月16日,记者从宜宾市交警支队获悉,针对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自9月1日起开始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制度,并将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宜宾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相关工作。 该《意见》中明确规定,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检机构,已开办的,9月底前必须彻底脱钩;自2014年9月1日起,6年以内在用私家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将免去上线检验。车主无交通违法记录的情况下,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车船税完税证明即可直接领取检验标志;交警部门不得指定检验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 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18条改革措施摘要: 1、加快检验机构建设 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质检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一律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 2、严格检验机构从业人员条件 检验机构要依法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承担检验法律责任。 3、禁止政府部门开办检验机构 公安、质检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参与检验机构经营。 4、规范检验机构审批程序 省级质检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要依法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严格许可的审查和批准工作。 5、加快推进系统联网监管 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标准,在各检测工位安装视频、数据监控设施和系统,实现检测数据实时采集、实时上传。2015年5月1日前,须全部接入统一联网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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